联课活动处团队

联课活动处主任
颜丽凤
联课活动处副主任
陈芊羽
联课活动处行政老师
黄凯扬
联课活动处行政老师
方俊财
联课活动处职员
林彩虹

工作方针及 总体任务

联课联课处主要负责一切学生活动的策划、执行与监督事务,工作范围广泛且重要。常年负责的主要项目有:新生招生说明会暨表演、迎新春庆典、高二各班同乐会、两年一度之课室布置竞赛、年终展卖会、饥饿三十、各活动团体常年团课等等。为了让同学们更积极参与联课活动课,同时强调其重要性,校方自2012年起规定,凡联课活动课分数不达60分者,将不能升级。联课活动课对于中学生来说,是另一个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是学习与人相处,训练策划执行能力的机会,体现学校“学静兼学动”的教育理念,是完成人格教育的重要契机。

 

职责

1. 联课活动处主任

联课活动处主要负责人

1.1  一般活动课

a)   分配各学会团体顾问老师及安排教练人选。

b)   协助同学选择学会团体,安排活动地点、时间及分配团室。

c)   监督各学会的活动及学生的出缺席记录。

d)   联课活动评分处理及品行加分处理。

1.2  校内特别活动

a) 审批假日营的申请文件,监督活动的过程。

b) 学会团体外出申办手续,比赛事宜及交通安排。

c) 协助策划大型活动。

d) 协助各项筹款工作。

e) 监督班级同乐会的演出。

f) 办理课室布置比赛。

1.3  校外及对外活动

a) 接受校方团体的邀请安排演艺团体对外演出及联系工作。

b) 校外团体借用学校场地或设备,配合总务处调动学生协助。

1.4  书信与函件

a) 为学生书写推荐书及活动证明书。

b) 特别活动时,发出家长通知书。

1.5  财务与学生保险

a) 活动基金应用及管理。

b) 审查各学会全年财政报告及资产清单。

c) 学生保险投保及理赔业务。

2. 副主任职责

协助联课处主任处理各项工作。

2.1  主要任务

a) 处理学生转换学会团体事务。

b) 监督各学会的活动及学生的出缺席记录。

c) 对外服务或演出人手安排及调动。

d) 监督各学会之财务情况。

3. 助理职责

a) 协助联课处主任、副主任一切文书处理工作。

b) 处理联课处所有文书资料及协助建档工作。

c) 学生保险投保及理赔业务。 

4. 书记职责

a) 处理选择、转换、退出学会团体的申请资料。

b) 收集各学会团体学会之理事会、执委会名单以及团员名册。

c) 本处与各处老师、学生之联系,通知工作。

5. 联课活动顾问老师职责

协助校方带领及监督学会团体的每周团课及其他额外活动,让学生们通过各项活动培养良好素质,学习沟通、策划、执行等能力,以便达至“成人又成才”的教育目标。

5.1 具体任务:

a)  决定录取或淘汰组员。

b)  督导学生成立理事会,定下活动时间及团费数额。

c)  每周检查团员的出缺席情况,主动处理无故缺席者。

d)  学年结束前,按评分办法评定各学员的联课活动分数。

e)  监督及确保理事会正常操作,按时呈交财政及资产报告表。

f)  举凡举办假日营或训练营,外出活动或表演,须负起带队的责任。

 

一、联课活动处学会团体(社团)组织条例与规定

1. 一般条例与规定

1.1  本校联课活动团体分为五大类:制服团体、服务团体、学术团体、表演团体以及运动团体。

1.2  每位学生必须参加至少一项学会团体,最多两项。参加两项者,只能在其中一项学会团体中担任理事(执委),但必须出席两项学会团体的每周活动,其分数将取两项学会团体分数的平均值。

1.3  联课活动或团课安排在放学后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时间至少为1小时。

1.4  增加活动天数或时数的学会团体,必须获得联课活动处的批准。

1.5  团员应准时出席团课,每次团课都会进行点名,作为评分的依据。

1.6  团员都必须遵守学会团体的条规,准时缴交团费。

1.7  进行团课或到校外进行各项活动,衣着必须整齐合格,违规者扣联课分数1分。

1.8  进行团课或到校外进行各项活动,态度要谦卑,学习要认真,言行要谨慎。

1.9  学会团体若被安排为校服务,无故缺席的团员,扣联课分数4分。

1.10  未经联课处同意而擅自向外界筹募款项,或对外团体发函,将按校规严惩。

1.11  联课活动分数不达60分,不能升级。

2. 新生选择社团

2.1  新生指初一及经典基础班的新同学。

2.2  新生只能从规定的学会团体中选择一项参加。

2.3  新生所选择的学会团体,若因面试不过关,可以再作选择。若二次不过关,则由联课处安排。

2.3  正式团课进行的五次内,若有特殊状况可以申请转换学会团体。

2.4  曾是小学运动校队的新生,可以申请加入校队,校队分数视为联课活动的分数。

3. 转换学会团体

3.1  经典基础升读初一、初一升读初二、初三升读高一,允许申请转换学会团体。

3.2  申请日期由联课处视全年行事历适当时候进行,一年只进行一次。

3.3  一旦成功转换学会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换学会团体。

4. 理事的职责与任期

4.1  所有学会团体都应当成立理事会,必须有主席、秘书以及财政的职位。

4.2  充分与顾问老师商讨以策划学会团体的全年活动,未经顾问老师同意不得进行团课。

4.3  负责执行与检讨学会团体的全年活动。

4.4  妥善保管学会团体的财务记录、开会记录、活动申请记录、书信以及器材(资产)。

4.5  高年级理事有责任带领学弟学妹,传承社团经验。

4.6  理事任期以及财政报告采取跨年制,每年的6月份进行理事改选以及财政总结,新届理事任期以及财政总结,由本年度的7月初至来年的6月底。

5. 海报与传单

5.1  海报与传单必须获得联课活动处的批准及盖章,才能在校园张贴或分发。

5.2  张贴海报的社团,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内必须将所张贴的海报拆除。

6. 制作团衫或营服

6.1  填写申请表格,提呈设计稿及制作厂商的报价单,批准后才能进行制作。

6.2  主办营会,若非必要,不允许制作营服,避免增加负担。

6.3  团员活动时如果穿着未经批准的团衫,将被处罚。

7. 团课缺席请假办法

7.1   公假、特假及事假应该在事前向联课处申请。

7.2   全天缺勤或早退者,必须在回校上课5天内 到联课活动处领取并填写联课活动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

7.3   请假应提交相关文件如病假单、家长信或训导处的请假证明。

7.4   病假若使用家长证明信,只限一次。

7.5   若因参加校内比赛而缺席,应有主办比赛部门的证明。

7.6   没有请假就视为无故缺席,扣联课分数4分。

8. 联课活动评分办法

8.1  联课活动分数由顾问老师一年评定一次,社团教练可以协同顾问老师进行评分。

8.2   评定标准如右所列:出席率50%;学习表现10%;学习态度15%;团体精神5%;领导能力10%;服务与表演10%(团课以外的服务或表演,每1次最多以2分计算)。

8.3  无故缺席团课(没有病假单或家长信),每次扣4分;事前有申请事假者,每次扣1分;否则扣2分。

8.4  联课活动评分共计100%,参加两项学会团体的同学,其分数将取两项学会团体分数的平均值。

8.5  团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8.6  全勤者加3分;每周活动2次的团体则加6分。

8.7   无故缺席团内营会、音乐会等,将扣团体精神分数。

备注:每周活动2次的团体,团员缺席、早退、迟到及事假考分,为原定的一半。

9. 举办假日营、训练营、音乐会条例

9.1  全国性的营会,必须在六个月前向联课活动处提出申请。

9.2  全州性的营会,必须在三个月前向联课活动处提出申请。

9.3  校内的营会,必须在二周前向联课活动处提出申请。

9.4  主办音乐会,必须在六周前向联课活动处提出申请。

9.5  主办营会或音乐会需要呈交公函与财政预算(纸本)。筹委名表、预算表以及活动时间表则需要上传至联课处规定的网址。

9.6  表演社团一年可以主办至多二次的营会,其余社团可以主办一次营会。若是由社团协办的营会或音乐会则不计在内。

9.7  主办营会或音乐会,须获得顾问老师同意;若有住宿,顾问老师必须陪同住宿。

9.8  若有邀请校友或校外人士参与营会或音乐会,必须呈报联课处并获得批准。

9.9  未经批准,不得借用营会或音乐会之名向外发函或筹款,违规者将按校规严惩。

9.10  营会或音乐会的财政报告表、检讨报告以及照片,须在三周内交到联课活动处。

9.11  妥善保管贵重的物品;珍惜校园资源,维护环境卫生与整洁,爱惜公物。

9.12  营会或音乐会结束后,立即清理垃圾及还原场地,将钥匙交还相关单位。

9.13  晚上11点过后,严禁进行任何活动;就寝时间最迟是11点30分。

9.14  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依校规处理。违规情节严重者,来年不得申办营会或音乐会。

10. 学会团体的成立与解散

10.1  本校教师与学生可以向联课活动处申请成立新的学会团体。

10.2  新社团的性质不能与现有的社团相同。

10.3  新社团必须有顾问老师以及20名初始团员,经行政主任会议通过得以成立。

10.4  一个社团若团员人数不超过10名及适当的顾问老师,经行政主任会议通过得以解散。

10.5  一个社团若有重大舞弊事件,经行政主任会议讨论后,将被解散。

10.6  遭解散的社团的团员,由联课活动处处理转团事宜;其余款将被转入活动基金。

 

二、同乐会条例与规定

1. 一般条例与规定

1.1  同乐会的演出日期,由联课处编订列入学校行事历。

1.2  同乐会由高二班级担纲演出,演出场次(日期)经由抽签决定。

1.3  同乐会在礼堂及体育馆同步进行,惟体育馆以转播方式呈现。

1.4  表演内容应富有教育意义,如关注弱势团体、倡导环保意识、发扬爱国精神、鼓励创新创作、树立学习典范等,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能够激励人心者为佳。

1.5  内容大纲或故事脚本,须在演出前的一个月,呈交联课处;当天的表演内容与脚本不应有太大的出入。表演时间,包括唱国歌与校歌共45分钟。

1.6  同一年有同乐会和展卖会,各班只允许制作一件班衫,须依规定向联课处申请制作。

1.7  联课处将安排同乐会演出班级协助排列与收拾礼堂的椅子。

1.8  联课处将邀请全体老师,为每场同乐会进行评分,借以提升同乐会的素质。

2. 同乐会筹备期间

2.1  筹办同乐会的班级所有的申请文件须有班导师签名,否则一概不受理。

2.2  筹办同乐会的班级须向联课处以及总务处申请练习或制作道具的场地。使用场地前先记录场地的状况以及卫生整洁,若情况不佳,可向联课处投报;使用后,确保场地恢复原状以及保持卫生整洁。使用礼堂时,不允许进行体育活动。练习场地不允许有饮食活动。

2.3  日常练习时间不得超过下午6点,同乐会当周允许练习至晚上9点。练习时不得干扰其他班级的上课。同乐会允许进行一场彩排,时间将另行安排。

2.4  各班应物色一位熟悉演出内容、音乐播放与灯光设计的同学,演出当天与灯光音响舞台组配合,以利演出顺利。

2.5  同乐会当周允许演出班级的学生免上联课活动。下午课则必须照常进行。

2.6  同乐会当周每班可向联课处登记申请携带2台手机,必须在早上交由联课处或班导师保管至放学后方可领回,手机只能在练习场所使用。

2.7  到校练习或制作道具,应该穿校鞋(或包鞋)以及学校认可的服装,如运动衫、团衫、大队衫或班衫。

2.8  同乐会当周每班可向联课处登记申请2张车辆通行证。车辆必须放学后才能开进校园。若有违规,如随意停/泊车、超速、危险驾驶等,将取消通行证。

2.9  彩排时音响组将安排同学负责音响与灯光事宜;日常练习,各班须自备音响设备。

2.10  务必详细填写同乐会资料表并准时交回联课处。

2.11  同乐会班级的学生可以向联课处索取最多4张邀请券,邀请家长或亲戚前来观赏同乐会,同学须将亲友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同乐会举行的5天前交至联课处。

2.12  联课处将吁请观赏者注意衣着整齐,严禁送礼送花。

2.13  筹备同乐会应仔细计算各项开支,在同学可负担的范围,尽量应用现有的材料,降低经费。

2.14  筹备期间至正式表演,任何的违规事件都将按校规处理。

3. 同乐会表演当天

3.1  同乐会当天,同学须穿着整齐,如体育服、班衫、校鞋或包鞋到校。各班如常点名,早读课后才可以前去化妆。

3.2  同学只能在第3节课到食堂用餐,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其它时间只能在指定范围内进行活动,擅自离开校园者将以逃学论,依校规处理。

3.3  同乐会当天,严禁携带违禁品,如手机等。需要使用的美容美发等用品,须在同乐会当周周四前列明清单并交至联课处备查。

3.4  同乐会当天草场平台充作化妆场地;若有特殊情况(如下雨)化妆地点可以更改。化妆及造型工作由同学在同乐会当天自行负责,不允许花费聘请校外人士协助,也不得事先在外处理。造型不得夸张,不允许染发。

3.5  化妆、配音、摄影或录影等工作,应尽量由班上同学担任;若必须请其他班级的同学协助,必须三天前办理公假手续。

3.6  有邀请券的家长在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邀请券,方便守卫检查。

3.7   同乐会成绩最高的二个班级,将获得“优秀表现” 奖状及纪念品。

4. 同乐会表演结束后

4.1  当天须将舞台清理干净。

4.2  舞台布景与制作道具、布景的场地,须在一周内清理完毕。

4.3  三周内将财政报表交至联课活动处。

4.4  三周内挑选10张照片交至联课处。

5.  同乐会评分标准如下,共计100%:

5.1  场地使用维护与卫生 (总务处、联课处)10%

5.2  按时呈交各类文件 ( 联课处)5%

5.3  剧本内容与文字(联课处)5%

5.4  舞台布置与道具应用(全体教师)10%

5.5  表演内容的正面价值观(全体教师)10%

5.6  整体表演的创意(全体教师)10%

5.7  表演形式的流畅性(全体教师)10%

5.8  服装音乐旁白的协调性(全体教师)10%

5.9  场地善后整洁干净(总务处、联课处)10%

5.10  准时呈交财政报告及照片(联课处)5%

5.11  遵守各项规定(行政老师)10%

5.12  表演时间的掌控(联课处)5%

 

三、展卖会条例与规定

1. 一般条例与规定

1.1  筹办展卖会的目的在于:筹募华仁中学发展、活动或教育基金;培养团队精神、组织能力及自信心;促进董、家、教、学生及社会人士之关系。

1.2  展卖会的地点在本校校园,日期由联课处安排,时间是自早上8时至下午4时。

1.3  展卖会以固本现场交易购买物品或食物,不接受现金。

1.4  固本由联课处负责制作再分发各班学生协助推售。

1.5  参与义卖的班级须根据联课处制定的表格填写相关资料。

1.6  学校若有征求物品,将会平均分配给各班。

1.7  总务处将协助提供展卖会所需要使用的碗盘杯等物品。为倡导环保,不能使用保丽龙餐具,鼓励各自携带环保袋及餐盒等容器,尽量减少使用塑料袋。

1.8  展卖会结束后各班须立即把场地清理及清洗干净,剩余的货品可交到指定的存放处。

2. 推售固本暨竞赛奖励办法

2.1  联课处将根据展卖会的规模定下各班必须负责的基本固本数量。

2.2  除了基本固本数量,各班还能多领固本以协助推售。

2.3  基本固本数量不允许退回;多领的固本数量可以在指定日期内退回至多10%的数量,而入选售卖固本最高数量前五名,则不得退回固本。

2.4  联课处将划分区域让高中班级前往推售固本;领取固本数量最多的前五名,可以优先选择推售固本的区域。

2.5  售卖固本竞赛,不分组别,以在竞赛日期内所缴交的固本金额,除以班上人数所得的平均数为准,不分名次录取五名。联课处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3.  展卖会摊位暨竞赛奖励办法

3.1  以高中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展卖会小组,由班导师监督工作进度。

3.2  展卖会的项目可分为义卖摊位以及游戏摊位。

3.3  联课处根据售卖固本的金额,发出30%的款项作为班级展卖会的成本。

3.4  参与展卖会的班级要向商家或厂商征求物品或捐款,可以向联课处领取筹款登记卡以及征求函。

3.5  各班所售卖的物品或食物以及所设计的游戏若重复性太高,联课处将进行协调处理。

3.6  展卖会摊位的分配,在期限内缴交最多金额的前五个班级,可以优先依次选择摊位,其他以抽签决定。

3.7  展卖会中不能存放或易腐坏的食品,在下午4时过后方可削价出售。

3.8  摊位竞赛不分组别,以摊位所收回的固本价值扣除30%成本及筹得的成本后之盈利为准,不分名次录取前五名,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3.9  展卖会班级须准备至少5个义卖箱经过包装后交到联课处,在展卖会举行前领回。在展卖会当天下午4点30分以前将所有义卖箱交到联课处。各班派10位学生,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协助点算固本。

3.10  在指定时间呈交展卖会成本应用计算报告给联课处,以便计算竞赛排名。

 

、毕业旅行

1. 一般条例与规定

1.1  班级毕业旅行必须是班导师担任领队老师。

1.2  若毕业旅行有女学生参加,必须要有女老师随行。

1.3  毕业旅行也是学习的机会,行程应包括参观富有教育意义的场所。

1.4  申请班级须在出发日期的6个星期前,将相关文件提交联课处,以便向教育局申请批准。

2. 提交文件与资讯

2.1  班级公函:列明日期、费用以及旅行社的名称,须有班导师与随行老师的签名。

2.2  行程表与报价:须有旅行社负责人的姓名与联络电话、每日行程、住宿旅店的名称与地址、价格以及旅游保险费。

2.3  家长同意书:联课处提供标准格式,学生家长签名后交回联课处。

2.4  学生资料的电子档:中文国文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以及住址。

3. 教育局相关规定

3.1  必须购买旅游保险。

3.2  必须获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3.3  在没有合格救生员在场的情况下,不允许下水游泳。

3.4  带队老师没有在场,不允许下水游泳。

3.5  任何时刻,任何地点,必须注意安全。

3.6  每一个州属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

3.7  必须携带教育局批准的文件。

 

联课活动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

联课活动在学校教育中占了重要的位置。学校教育不只是在灌输知识,让孩子们有机会读书识字而已,更重要的是人格的塑造,智慧的启发,意志力的提升,培养勇於克服环境的毅力及回馈社会的心志。课本上或课堂上所获得的知识,让学生们成才;联课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与人相处沟通,策划执行,规划财政,遵守纪律,重视团队,进而培养良好的人格,这是成人。两者相辅相成,最终达至成人又成才的目标。联课活动教育不只对学生有帮助,它也延伸到学校的行政与纪律工作,以及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兹说明如下:

一、学生层面

1.   培养团队精神

在学校团体活动中,学生可以通过各种的活动及游戏,从中体会及了解团队与群体的重要,减少个人英雄主义及自私自利的态度。

2.发掘及提升领导与组织能力

透过各种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如何领导团体与团员,做好组织工作,进而提升自己的领导与组织能力。

3.培养自律并富有责任感

在各种活动中,都有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作为领导者与组织者,除了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也需要与团员共同遵守游戏规则。这种长期的训练,可以让学生培养良好的自律精神及责任感。

4.   充实知识及提升能力

校外的各种活动,包括:旅行、考察、交流、观赏等,都是很好的户外教学方式。旅行可以增广见闻,考察可以了解实况,交流可以认识同道,观赏可以提升自己。

5.培养良好的服务精神

学会团体会有很多为校服务的机会,长期的参与服务活动,体会服务的意义,促使学生培养良好的服务精神。

6. 提供发挥才华的空间

在学生当中,不乏有各类才华的学生,如音乐、画画或体育项目等。通过参与学校的音乐团体、美术团体或体育团体等,让学生有发挥才华的空间。

7. 调剂身心,消除压力,提升自信及加强体魄

在学业及考试压力的教育制度下,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活动如:打球、习武、唱歌、步操、辩论、义卖等,得以调剂身心,消除压力,提升自信及加强体魄。

二、教师层面

1.促进学生与教师的关系

学生们从活动中除了培养各种良好的价值观,同时了解到校方行政的运作程序,增进对学校的了解。在活动中,师生打成一片,有助于促进师生之间的感情,让教师更了解学生。学生的才能被教师肯定,可激励学生学习的意愿与求上进的精神,也让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更为融洽。

2.减少纪律问题

同学们可以把过剩的精力应用在参与各种活动,间接减少因无所事事而产生的各种纪律问题。

3. 营造健康活力的校园风气

各种团体在校园举办的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竞技活动等,充分显示学生的活力,营造健康活力的校园风气。

三、加强学校及社区的联系

学校的演艺团体常受邀在社团主办的活动中呈献节目,或服务团体受邀参与社会服务工作,使社会人士对学校及学生产生好感,从而促进学校与社区的感情,以及给学校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