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务处团队

宿舍生活导师
沈乔松
宿舍生活导师
陈雪美
宿舍生活导师
林佩仪

壹、工作方针

1.1  方便远地学生住宿,特别是没有独中的地区。

1.2  与学校校长各行政单位,班导师,老师共同配合。端正住校生的学习态度和行为。

1.3  与家长保持联系与良好沟通,随时报告或商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状况。

 

贰、总体任务

2.1  引导住校生学习独立和培养自治能力。

2.2  发挥互助和礼让精神。

2.3  养成有规律的健康生活。

叁、组织结构

 

肆、具体职责

  1. 生活导师主任

1.1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及财政预算。

1.2  策划及安排住校生之膳宿, 学习和日常生活。

1.2.1  对外代表宿舍, 与社会人士及家长保持联络。

1.2.2  对内与学校各行政部门及班导师联系以协调住校生事务。

1.2.3  与训导处及辅导处结合, 引导住校生适应住宿和学校生活。

1.2.4  执行校长及行政会议有关宿舍的议决。

1.2.5  分配 /委任生活导师执行宿舍事务。

1.2.6  监督宿舍自治会组成并展开工作; 委任楼长。

1.2.7  处理宿舍内偶发事件和严重纠纷。

1.2.8  总管宿舍办公室一切文件及资料。

1.2.9  拟定宿舍行事历。

1.2.10  严格监督回家事宜, 准签或委任特定生活导师签准回家证。

1.2.11  必要时突击查房以确保宿舍安宁。

1.2.12  会同生活导师处理分配寝室,调房及委任室长。

1.2.13  签准住宿与退宿手续。

1.2.14  必要时与生活导师召开会议, 并主持会议。

  1. 副生活导师主任

2.1  生活导师主任不在时履行生活导师主任之同等职务。

  1. 生活导师

3.1  协助生活导师主任执行和推行宿舍计划。

3.2  协助督导住校生晚上自习及辅导学习。

3.3  呈报每周回家住校生名单及分发回家证。

3.4  协助处理外出手续及请假事宜。

3.5  晚间检查关门, 熄灯, 保管出入口钥匙。

3.6  监督宿舍纪律情况(指定舍监)。

3.7  监督宿舍卫生情况(指定舍监)。

3.8  监督宿舍保健及膳食情况(指定舍监)。

3.9  监督和推行宿舍体育活动(指定舍监)。

3.10  必要时担任司机载送有事住校生。

3.11  协助宿舍简单维修事项(指定舍监)。

  1. 宿舍自治会章程

4.1  宗旨

4.1.1  协助维持宿舍的纪律与整洁。

4.1.2  培养住校生自治与领导能力。

4.1.3  培养住校生的独立与互助精神。

4.1.4  关心住校生的生活适应。

4.1.5  代表传达住校生意见, 扮演桥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