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则

1)  进图书馆须穿著整齐,不得穿拖鞋 。

2)  在馆内不得饮食、喧哗,并不得随意搬动桌椅或破坏设备。

3)  请将书包置放於馆外架上,不得带入馆内或随地乱放。

4)  学生得凭智能卡亲自办理借还,不得委托他人代劳,也不可将智能卡借予他人使用。

5)  不可将个人书本或已借出之馆藏带入书库。

6)  学生借书最多可借4本,期限为4星期,只可续借一次,学校假期时将会增加借额。

7)  本校教职员最多可借12本,期限为8星期,只可续借一次。

8)  校友会成员可申请成为馆友,最多可借4本,期限为8星期,之后不可续借。

9)  本校教职员之子女可申请成为小读者,最多可借4本,期限为4星期,学校假期时将会增加借额。

10)  所有的读者若有馆藏逾期未还,都将要缴付每本每日RM 0.20的费用。

11)  视听资料及杂志可借用期限为4星期,不得续借。现期杂志不可外借。

12)  报章不供外借,阅毕得放回原位。

13)  有‘R’标志的馆藏及儿童区书籍,只供馆内阅览,不可外借。

14)  借出之馆藏应加以爱惜。凡弄污、撕破、遗失,须以相同的正版图书或书价的双倍进行赔偿(此项赔款将被征收消费税),而受损之馆藏仍归本馆所有。严重之事项如偷窃,将由校方以校规处理。

15)  凡有涂污或破坏所有设施者,将接受相对应的处分,并以该物品的双倍市价进行赔偿(此项赔款将被征收消费税)。

16)  所有借出复印的书刊,须先向馆员记录,所借出之书籍须当天复印后马上归还。

华仁中学图书馆